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作为人民法院,不仅要全力阻击疫情传播,更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而受阻,2月4日至5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托移动微法院、微信等智能化平台成功调解了5起纠纷案件,全力做到了防疫、开庭调解两不误!
2月4日:
立案庭速裁团队员额法官宋永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在线调解原告贾某与被告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建立个案微信群,微信在线组织双方进行质证,耐心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促使该案得以成功调解,当日,被告将3500元货款微信转给了原告。
立案庭速裁团队员额法官赵向辉通过微信在线调解原告赵某诉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先和原、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认为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于是征求双方同意后,通过微信在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原告货款70000元,2月5日,被告如约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0000元。
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民事庭法官助理通过微信平台,在线调解原告武陟县某贷款担保中心诉被告李某追偿权纠纷案,经过40分钟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线确认,被告将40000元借款转账给原告。
2月5日:
立案庭速裁团队员额法官宋永盼依托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审理原告周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视频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分两期付清9968元货款。
沁南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郭满红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刘某、黄某、秦某与被告李某运输合同纠纷,标的额16000元,通过个案微信群组织原、被告双方质证,经过三轮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对疫情要全力阻击,但司法服务更不能停歇。疫情防控期间,武陟县法院大力强化诉讼事务“网上办”,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托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机微信等平台办理诉讼事务,既最大限度地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更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