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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 “隔空”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0-02-17 10:42:04




    “本以为疫情期间难要钱,多亏了您尽心尽力做了这么多工作,又是打电话,又是微信沟通,我们公司的执行款这才有了着落啊!”近日,当河南某建设公司收到了第一期执行款10万元后,特意给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陈明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2010年12月,申请人河南某建设公司承建了武陟县宁郭镇某村学校教学楼的工程,该工程实际由被执行人黄某以申请人的资质及名义承建,案外人李某是建筑施工过程中黄某的施工人员,2011年7月,李某在施工中受伤致残。此案经武陟县法院审理,判决河南某建设公司赔偿李某各项费用192298.42元。判决后,河南某建设公司付清了李某的所有赔偿款,并随即向黄某进行追偿。武陟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支付河南某建设公司192298.42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拒绝支付,案件转入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黄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惩戒措施,但黄某仍然无动于衷。之后疫情防控全面开启,既要阻击疫情传播,又要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武陟县法院及时调整执行策略,将案件从“线下”转为“线上”执行。执行干警先是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黄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言明拒不履行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次建立个案执行微信群,组织双方对具体赔偿事宜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在微信上达成和解协议,由黄某分三次付清192298.42元执行款。

    近日,河南某建设公司如期收到了第一期执行款10万元,由此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z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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