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多亏了你们法官,让拖欠了8年的劳务费终于要了回来,要不然我的后半生都不知道该怎样过了!真的谢谢你们!”85岁的老人王德才(化名)握着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小四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说话期间已是泪流满面。2010年4月6日,是个平常的日子,可是对王德才老人来说,却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为了这一天,他足足等了8年!
1925年8月24日出生的王德才原系武陟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其孙子王志强(化名)也在该公司干过。1999年12日该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武陟县教育委员会职教中心一期工程竣工后,因该工程产权变更致使所欠工程款144.8万元迟迟不能兑付。2002年年底公司决定指派有讨账经验的祖孙二人前去讨要该笔欠款,并于2003年3月18日给二人出具了委托书,交付了相应的工程资料。2003年3月18日,武陟县职教中心资产转让给武陟中学,经过多方部门的协调,在建筑公司让利27万元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武陟中学同意2006年9月底前分期分批偿清工程欠款。2006年11月1日,王德才领取讨账辛苦费1000元。2008年6月份在王德才祖孙二人前去讨要劳务费时,双方发生争执,王德才坚持建筑公司当时承诺按50%提成讨要拖欠工程款,而建筑公司则坚持从未承诺及约定,劳务费已与王德才结清。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王德才便一纸诉状将建筑工程公司告上了法庭。期间王德才曾多次上访讨要“说法”。
接到案卷的武陟县法院审理后陷入了两难境地,一方面王德才年事已高,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的理解及举证能力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如果以证据不足判决王德才败诉,将会激起王德才的抵触情绪,很可能导致其长期上访。另一方面如果同情王德才,判决对方败诉,但是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必然会激起对方当事人的不满。
经过认真研究后,武陟法院民一庭法官一致认为,该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然而,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很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庭长王小四在做王德才思想工作时了解到,王德才今年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从2003年开始讨账之路后,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不仅风餐露宿、冒严寒、豆酷暑,精神上备受煎熬,而且因垫付交通费、住宿费等致使原本就贫困的家雪上加霜。王小四庭长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采取“两手”策略。一手继续抓王德才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方走访调查,联系村委会、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士及王德才的亲朋好友等人参与调解,劝其消除怨气,打消顾虑,放下包袱。另一手将王德才的实际困难告知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武陟县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在了解到王德才的困境后受到触动,当场表示愿意与王德才和解。
2010年4月6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顺利地签订了调解协议。武陟县建筑工程公司当场将50000元现金送到了王德才的手中。至此这起长达8年的上访案被圆满审结,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都非常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