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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 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21-03-31 16:18:45



武陟县法院定期走访调研辖区企业 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化解企业危机,武陟县人民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涉企业案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措施,并积极探索执行和解人性化司法模式,灵活适用“放水养鱼”的方法,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基础上,努力促使双方实现双赢。

    “考虑到你公司的现实情况,本次查封采取‘活封’的方式,机器设备仍由你公司进行保管并可继续使用,但不得变卖和转让。”

    “十分感谢法院,让我们企业有了‘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遵守约定,尽快还完债务!”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道。

                                       因无法偿还千万元贷款  被银行告上法庭

    2019年1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与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1200万元,同日,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农行武陟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药业集团自愿为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的1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19年12月19日,农行武陟县支行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向制药公司及其担保人药业集团送达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贷款于2019年12月23日提前到期。由于制药公司、药业集团未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农行武陟县支行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2020年2月19日,该院依法冻结了制药公司、药业集团名下银行存款,查封了药业集团名下的一宗土地。

                                       “活封”企业设备  为企业争取“喘息”机会

    审理此案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制药公司向武陟县法院反映,因疫情期间需要大批生产防控药品,需要以查封的土地抵押贷款,请求法院将查封的土地解封,并提供机器设备供该案查封。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涉案企业承担着生产防控药品的重要任务,武陟县法院决定从大局出发,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灵活变更查封土地的强制措施,采取“活封”方式,查封了企业的机器设备,允许其继续使用,同时要求企业不得对该设备进行变卖、转让。

    疫情防控期间,武陟县法院又利用互联网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河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被告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善意文明执行  促成双方共赢

    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武陟县法院经调查得知,制药公司是武陟县医药产业支柱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又被确定为河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的抗病毒、消炎类药品均用于新冠肺炎预防治疗,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武陟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并向银行通报了情况,农行武陟县支行了解情况后,对制药公司为疫情防控作出的贡献表示赞许,并对制药公司当前的困境表示理解,于是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对制药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

    2020年7月,武陟县法院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暂缓了对制药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制药公司出具了还款承诺书,保证按21期清偿所有债务。截止2020年11月,该制药公司已按照约定时间如期还款了363万元,目前还在履行当中。

责任编辑:王萧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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