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在凌晨,法院的同志出警也这么迅速,我心里一直忧心着这个案子,现在终于拿回钱了,非常感谢法院的同志们!”申请人赵某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执行110”。近日,执行局接到市公安局反馈线索后,便迅速安排执行干警出警,顺利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并促使其当天履行了全部案款。
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系借款合同纠纷,经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偿还赵某借款992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怠于履行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李某拒不履行,并长期躲避执行,一时难以寻到其踪迹,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月8日凌晨,执行局接到市公安局反馈的被执行人李某的人身线索,便迅速出警,执行局副局长宋彩霞带领李鹏飞、梁光亮等执行干警,火速到达李某入住的武陟某宾馆,将其成功拘传。执行干警再次耐心对李某进行劝诫并说明利害关系,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李某最终履行了10069元(含利息),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