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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于第三方公司提交涉案财产处置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0 16:36:44


    我院受理的(2021)豫0823刑初1号被告人贾鹏、肖宪等十七人共同或分别涉嫌犯诈骗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名一案。根据在案证据显示,有上海宇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融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鹏征信有限公司等共计170余家公司与本案的涉案财产处置存在利害关系,为使本案的涉案财产依法妥当处置,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前述相关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书面意见应加盖公司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逾期未提交,视为对本院关于本案的涉案财产处置无意见。提交地址:河南省武陟县武陟县人民法院新址,联系人:常丽君、尹秀峰,137*****、158137*****。

    特此公告。

武陟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30日


附件:第三方公司明细表

责任编辑:王萧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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