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制度创新年”和“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武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进行案件评查制度创新,使评查案卷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得到了明显提高。
创新评查制度。该院成立了审判质量效率评查(督查)领导小组,下设质量评查办公室,地点设在审监庭。每季度审监庭进行一次案件评查,分别从各业务庭、局抽调八名审判员,分编四个评查小组,采用平均分摊评查的方法将案卷按照刑、民、行、执各四分之一分成四份,分别分发四个评查小组,进行为期1-2天的评查。
创新评查形式。为提高评查案件效率和质量,评查的形式不再是逐件全面评查,而是将案件分为必查类和抽查类。必查类为(一)再审改判的案件;(二)二审改判的案件;(三)发回重审的案件;(四)被投诉的案件;(五)双方上诉的案件。抽查类按各审判庭审(执)结的案件的案号尾数进行抽查,总评查数为各业务庭总结案数的15%。
创新评查方法。根据被查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法、实体法及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诉讼费收取方面是否合法与规范进行综合评比检查。将案件评查与法官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评查实行百分制,确定每项评比内容的具体分值,以85分为界限,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每季度根据各庭室案件质量平均分和不合格案件的数量,统计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得分,同时将法官个得分计入法官职责档案中,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此外,如出现无法定理由超审限以及裁判文书出现错、漏字等影响法院形象的,除按标准扣分外,还要直接扣发承办人的目标奖。
该院四月初对案件进行了第一季度评查,共评查案件232件,刑事案件60件,民事案件126件,行政案件4件,执行案件42件,其中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14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并将评查得分情况记录在法官职责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