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效率,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6月20日,武陟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对未履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拘传行动。
凌晨4点50分,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计划,分为县东、县西、县城三队,奔赴被执行人的住处。
执行案例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申请执行范某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范某向申请人申请办理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后未如约偿还透支额度,申请人催要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范某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县支行本金37718.81元,利息2379.31元,违约金3581.9元及支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违约金。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作为公职人员拒不还款,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都不在家中,在当天的拘传行动中,执行干警们到达其家,发现了范某,面对执行干警,范某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尤其是自己作为公职人员,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当即表示还款,将510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案例二:
孙某申请执行何某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经武陟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被执行人何某一次性给付孙新亮4999元,生效后,何某怠于履行义务,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陟法院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何某以无能力履行义务为由逃避执行。此次行动,执行干警抓住被执行人在家的有利时机,将其拘传到武陟法院,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效果,经过释明法理和法律震慑,最终何某全部履行完毕。
执行案例三:
聂某申请执行杨某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经武陟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被执行人杨某偿还聂某借款5000元,全部结清。生效后,杨某怠于履行义务,聂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武陟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其家中只有其父亲在家,本人长期躲避执行。本次拘传行动,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武陟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因惧怕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第一时间通知其妻子将5000元执行款送至法院,交与申请人,案件执结。
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6名,其中,5起案件执结,7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4人被司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26万余元。
下一步,武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法院提醒: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是一纸空文,它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希望所有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若未积极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