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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残疾人的微笑

——记武陟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0-04-17 13:32:58


    “我代表全家谢谢法院的法官们!要不是你们,我全家以后的生活都不知道该怎样过了!”2010年4月16日上午,当残疾人袁军民从武陟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15万元执行款时,多日愁眉苦脸的他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原告袁军民曾是被告刘海法雇用的一名司机,在一次出车中遭遇意外事故,造成3级残废。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事故赔偿问题,都被被告以无钱为由拒之门外。袁军民家在农村,原本是家里的主劳力,事故发生后,一家更是失去了生活来源,孩子上学需要钱,母亲生病住院更需要钱,眼看着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无奈之下,袁军民便一纸诉状将刘海法告上了法庭。诉讼过程中,该院根据原告申请,查封了刘海法的一辆“斯太尔”汽车,并判决刘海法赔偿原告各类费用17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海法仍以自己没钱为由,拒不执行判决,并长期避而不见,导致原告四处上访告状。

     武陟县法院副院长吴明得知此案情况后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此案进行了严密部署和安排,他强调,“此案关系着残疾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处理不当,会严重影响到袁军民一家今后的生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尽快执结此案。”部署完毕,执行干警便立即行动起来。执行局副局长李明达不顾自己正在发高烧,边输液边调查取证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线索。干警张小亮等人深入被告所在乡镇,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农村信用社、周围邻居及被告亲朋好友等多方沟通联系,走访调查被告财产状况及近期动向。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得知被告正在设法转移执行车辆时,正在医院输液的副局长李明达顾不上病痛拔掉针头立即带队赶赴执行现场。

    见到执行干警,刘海法刚开始情绪激动后开始痛哭流涕表白自己没有赖账的意思,只是“暂无还款能力”。干警们首先对其逃避法院执行行为进行了批评,然后把原告一家的困境告诉了他,同时找来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士一起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听后很受触动,同时对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深深折服,表示愿意尽快偿还赔偿款。由此,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和解协议很快达成,第二天执行干警便把15万元的执行款送到了原告袁军民的手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谢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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