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王庭长了,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更及时拿到了质保金!谢谢!”武陟县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紧紧握着王正超的手连声道谢。7月12日,城东法庭庭长王正超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案件,被告当天向原告转账14万元,成功化解了两个小微企业之间的矛盾。
原告武陟县某建筑公司承建了被告武陟县某精锻公司的两座厂房,竣工合格后,被告已经投入使用,但却迟迟未将质保金返还给原告,双方形成纠纷,原告诉至武陟县法院。城东法庭庭长王正超受理此案后,了解到原、被告均是辖区的小微企业,为了彻底化解两家企业的矛盾,他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始终,深入分析案情,数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被告称,并非不想返还质保金,只是当时资金一时紧张,延误了一些时日,但由于原告在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导致自己的公司账户被冻结,影响公司经营,所以对原告十分气恼。而原告的情绪也非常激动,称自己的公司急着用钱,而被告却一拖再拖。找到矛盾的根源后,王正超先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劝双方换位思考,然后面对面进行协调,释法明理,让当事人既感到了法律的力度,更感到了温度。
7月12日,在王正超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也于当日将14万元质保金转账给了原告,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以后还会继续合作。此案的圆满化解,促使两家企业实现了双赢,使之能够安心生产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