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助我们讨回了工资款,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7月19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法庭法官宋永盼在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帮助来自安徽的朱某某、吴某二人讨回了工资款,二人向法官感激致谢。
7月19日,朱某某、吴某二人满脸愁容地来到沁南法庭,向法官宋永盼诉说他们的“烦心事”:他们二人均是安徽满阳县人,常年在外从事景观路灯安装工作,2021年6月底,包工头林某某承诺给付二人月薪8000元,让其跟随他来到武陟县西陶镇从事景观改造工程,但近期因黄沁河涨水导致工程一直未开工,加上连续降雨,眼看开工无望,二人就想返回家乡另找活儿干,怎奈因工资问题与包工头产生纠纷,二人便来到沁南法庭“求助”。
宋永盼了解情况后,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便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包工头林某某也来到法庭。林某某向法官表达自己的难处,称并非不给二人结算工资,只因工程因黄沁河涨水一直未开工,二人都没有实际干活儿,如果按照每月8000元的工资结算,自己实在是亏得慌。而朱某某、吴某表示工程未开工并非自己原因造成,二人之所以大老远跟着过来,就是因为林某某先前承诺无论是否开工都是月薪8000元。
面对双方的争执,宋永盼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也告知林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林某某按照每天200元的标准,支付朱某某、吴某每人工资4600元,并向二人表达歉意。就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朱某某、吴某向法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