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法院的工作方法真是人性化啊,不用出门就能解决纠纷!”家住郑州的孙某说道。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法庭法官通过微信群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孙某、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系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18年7月11日8时53分,被告孙某驾驶轿车与高某某驾驶的轿车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南路处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孙某负全部责任。高某某驾驶的轿车所有人是裴某某,在原告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孙某驾驶的轿车在被告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且该保险公司已将交强险限额内的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赔付给孙某。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限额内赔偿裴某某车辆损失后,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享有对被告追偿的权利,双方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
沁北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经了解得知被告孙某家住郑州市,原告代理人位于濮阳市,考虑到当前河南的汛情形势严峻,双方当事人出行不便,决定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对此案进行调解。法官先是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铺垫”后,于7月27日建立微信群进行调解,仅仅一个小时便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孙某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5700元。最终,原被告双方隔空“握手言和”,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定分止争。
为了全力保障当事人在汛期的合法权益,武陟县法院在充分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根据天气、交通状况等因素,妥善安排开庭时间,积极依托“移动微法院”“云间法庭”等“线上”方式开庭、调解,大力降低当事人和律师的出行风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