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审判,使刑事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4月27日上午,武陟法院首次运用了由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刑事审判模式,一支由9人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参与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焦作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刑事法官观摩了此次庭审。
这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被告韦某伙同他人(已判刑)将被害人陈某喊到本村一院落中,对陈某用皮带抽打、扇耳光、拿三指耙吓唬等行为,并当场抢走陈某随身携带的50元钱。公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韦某涉嫌抢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准备阶段,审判长向被告人韦某介绍了人民陪审团成员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然后,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人民陪审团成员回避,在被告人明确不申请人民陪审团回避后,案件进入调查阶段。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旁听了整个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人民陪审团成员召开陪审团会议,就本案事实认定、证据采纳、公诉意见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后书面向合议庭提交了关于本案定罪量刑的评议意见,并由人民陪审团代表宣读了评议意见。最后合议庭经合议,采纳了人民陪审团的评议意见,并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这是第一起焦作地区法院首次运用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刑事案件,参加庭审的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是该院从先期建立的人民陪审团人选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的,有的是单位职工,有的是村委主任、有的是县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团成员表示,自己能够直观参与到案件庭审过程中,并能够发表自己对案件的裁判意见,感到骄傲和荣幸,并建议法院更多实行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