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武陟县法院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的基础上,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5月5日,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位青杰审判团队充分借助电话、微信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原被告双方“隔空”握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刘某诉称,2016年7月20日,被告王某某、申某以买货车为由,向原告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180000元,并出具了借据。之后两被告只偿还了65000元,剩余的115000元却以种种理由不予偿还。双方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案件转入沁北法庭。承办法官位青杰经了解得知,被告常年在外跑运输,又受当前疫情影响,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了尽快解决该纠纷,位青杰先是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对案件事实、诉讼数额均无异议。5月5日,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位青杰和法官助理张晓采用微信群聊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某向原告武陟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期偿清115000元借款,被告申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前疫情形式严峻,武陟县法院在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坚持优化诉讼服务模式,利用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衔接,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