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田敏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案件,妥善化解企业间的矛盾,让“两难”变成“双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司法力量。
原告郑州某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武陟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系委托合同纠纷。2020年11月30日,原、被告签订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举办某项目售楼部及示范区开放活动,合同价款为285000 元,付款方式为活动结束二个月内,被告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2020 年11 月28至29 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举办上述活动后,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向原告支付合同款。双方酿成纠纷,于2022年4月8日诉至武陟县法院。
审委会专职委员田敏承办此案后,发现原告公司位于郑州市,因疫情防控严管,原告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及时妥善处理好该案件,庭前,田敏先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对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存在争议。原告称被告严重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而被告表示公司因受疫情影响长期停工,目前经济困难,准备近期复工复产,希望能分期还款。
“如何在保障原告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影响被告公司正常经营,使得双方企业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取得双赢,成为了处理该案的核心问题。”田敏说道。她多次通过电话对原、被告进行沟通疏导,反复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希望双方企业能够互相理解对方的困难,在合理的范围内作出让步,实现双赢,终于促成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
有了前期的调解基础作为铺垫,4月28日,田敏便组织原、被告进行开庭,通过“云间”庭审系统连线位于郑州市的原告诉讼代理人,被告诉讼代理人为武陟本地人,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现场参与庭审。庭后,田敏对此案再次进行调解,重点从长远合作、发展共赢等方面耐心劝导双方公司,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142500 元,于7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142500 元,以上共计285000 元。此次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被告协调争取了相对宽裕的偿还时间,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司法审判不仅仅是一纸冰冷的裁判,更是司法温度的传递。因此,武陟县法院在依法审理涉企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平衡双方企业的利益,促使企业双方达到互利、共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也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