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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不到尾款”与“货不对板”对簿公堂,法官庭前调解+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3-13 10:10:53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给大家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往往伴随着诸多的法律风险。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小亮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网购二手车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并现场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

    原告诉称,2022年8月15日,被告张某某发现原告正阳县某车行将一辆二手电动四轮车挂在某网络平台上售卖,于是便找到原告私聊,双方对车辆功能、构造及车身外观现状通过网上予以确认。经双方协商,原告以17000元的价格将车辆售给被告,被告于2022年8月15日支付定金3000元。原告将电动车发往被告所在地,被告签收后只向原告支付了4000元,便将车开回家。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支付剩余车款或将车返还,但被告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还拉黑原告微信,无奈之下,诉至武陟县法院。

    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小亮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告身处驻马店市,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先采取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并各执一词,原告指责被告收到车辆却不付清尾款,违反合同约定。而被告则称涉案车辆有质量问题,所以没有全部支付。

   “这个案件标的不大,案情也比较清楚,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比‘一纸判决’效果更好。”承办法官张小亮说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出发,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冷静理智解决纠纷。经过多次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正阳县某车行返还被告张某某购车款6500元,被告将电动车交付给原告。

    为了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纠纷,不让纠纷留后患,法官积极督促双方履行,并现场见证车辆验收和交接。

   “感谢法官为我们的案子这么尽心尽力,您的敬业精神让我一个外地人非常感动!”原告正阳县某车行老板说道。

    法官提醒:网购虽便捷,诚信是关键。卖家如若担心迟付款,违约责任应约定明确;买家若是担心质量或与事前约定不一致,可约定质保金、质保期等内容。若货物质量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提出异议,不要以为不付款就能高枕无忧,没准就惹上官司。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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