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武陟县法院现场调解了一起宅基地侵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协议并履行了赔偿款,避免了一场家族血案的发生。
原来,家住武陟县三阳乡三阳村的村民李某在未取得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况下,私自垫庄基并盖房,其所建房屋同时侵占了邻居马某合法取得的部分宅基地,因此马某强烈要求李某拆掉其所建房屋,但李某辩称,自己是按村委会的规划垫的庄基并建的房屋,并未侵占马某的宅基地,坚决拒绝拆除已建房屋。就这样,本来和睦相处的两家仅因寸地之争,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矛盾愈演愈烈。后来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都“邀请”家族成员参加,欲“武力”解决问题。
2010年3月马某一怒之下把李某告到了法院。武陟县法院王健全庭长接到该案后,认为该案事关重大,为了两家乃至两家族长期的和谐相处,王庭长带领部分干警亲自到该村勘验现场并调查了解情况,同时把村委会的干部邀请到现场,但是由于双方都把家族人员通知了过来,场面显得剑拔弩张。王庭长综合分析情况后,与相关人员研究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首先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为了缓和场面紧张的气氛,王庭长先是劝说李某让自己家族的人撤离现场。后经过耐心细致地对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宅基地的申请、审批、使用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所建房屋确实侵占了邻居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且属违法建房。之后王庭长又对马某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谈话,首先指明李某所建房屋侵占了他的宅基地,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但是房屋已经建成,如果拆掉所建房屋,会给李某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并有可能引发较大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提议由李某给付其一定数量的金钱来补偿因违法占地给其造成的损失,经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马某接受了这一调解方案,也自觉的让自己家族的人离开了。又经几个回合的调解,双方就经济补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村委会干部作见证人,李某当场给付了马某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