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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一女子为筹赌资,竟卖掉亲生儿女!

  发布时间:2023-04-12 10:20:12



    一女子为了筹集赌资,竟然把亲生儿女卖掉,并到处行骗,这究竟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请看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拐卖儿童、诈骗犯罪案件。

   基 本 案 情

   拐卖儿童罪:

    薛某某长年沉迷赌博,从小赌到大赌,在赌博的泥潭越陷越深。2021年9月,为了筹集赌资,薛某某便心生邪念,竟将“黑手”伸向两个多月的儿子,在完全不考虑收养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且未查明收养方身份的情况下,就将亲生儿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将得来的钱继续用于赌博。次年,薛某某又生育一女婴,再次为了筹赌资,通过结识的催乳师被告人栗某某到处寻找买家,最终将自己未满月的女儿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栗某某从中获利1万元。

    诈骗罪:

    2020年至2022年期间,薛某某以资金周转、信用卡到期需要还款等虚假理由,以承诺支付高额手续费的方式,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75万元,骗来的钱均用于网络赌博。

    另查明:

    被告人薛某某因犯诈骗罪,于2022年1月5日获刑一年二个月。

    法 院 判 决

    被告人薛某某、栗某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薛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和又犯新罪,应数罪并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薛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与前罪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三千元。二、被告人栗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三、禁止被告人栗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孕婴相关的职业。四、对被告人薛某某、栗某某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五、责令被告人薛某某退赔12名被害人损失共计75万元。

    典 型 意 义

    本案是一起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典型案例。对于父母将子女私自送给他人收取钱财的案件,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就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本案中,被告人薛某某先后两次将亲生孩子卖给他人,收取数额较高的钱财,目的均是为了筹集赌资,足以认定薛某某并非因生活困难、无力抚养才被迫将孩子送养,

而是将孩子作为商品来获取非法利益。

    在此提醒:孩子不是商品,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应该把孩子作为“筹码”进行交易。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天理,更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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