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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司法守护“古村落”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

  发布时间:2023-06-13 10:01:40



    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2023年6月3日,武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走进辖区小董乡小董村,以“保护古村落,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探访古村落--小董乡小董村

    小董村,原名为大董镇,后更名为孝董镇,现简写为小董村。根据清道光九年(1829)编撰的《武陟县志》记载:“董永墓,相传孝子董永即武陟县人,故有其墓。”相传董永生于西汉末年,自幼丧母,家境贫寒,父亲亡故后卖身葬父,孝举感天动池,玉帝爱女张七姐不畏天宫律条毅然下凡,在大凡的槐荫树下与董永喜结姻缘,其一生助人为乐、忠孝为民、救死扶伤之精神,世人敬仰,“天仙配”的传说成为千古美谈。东汉建武三年,朝中大臣蔡茂和怀县令董宣,在河内土城行宫参见刘秀,将董永卖身葬父,开设药堂,拯救众生之事,奏明皇上,同年十一月十日颁旨全国,褒奖董永为《天下大孝子》之楷模,自此名声大振,万民传颂,千古流芳。2006年5月20日,“董永传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保护古村落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

    活动现场,干警们围绕保护古文化遗址的有关法律规定、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 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教育引导村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议村民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共同参与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此次活动共发放宣资料15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此次活动旨在维护古村落等乡土文化物质载体的历史风貌和生态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优秀文化形态、保存文化基因,珍惜文化资源、守护文化根脉。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金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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