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零”创建活动纵深开展,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武陟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拓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入驻基层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10月13日,人民调解员入驻沁南人民法庭后,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平某某诉称,2022年9月期间,被告苏某某购买原告石子,原告按照被告要求将货物送达。截至2022年9月20日,经双方对账,被告仍欠原告货款3751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诉至武陟县法院。
案件进入沁南法庭后,法庭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驻庭调解员对本案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被告苏某某并非恶意拖欠货款,只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才未能及时给付。调解员从法、理、情入手,耐心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一面引导原告适当考虑被告当前履行能力较弱但有履行意向的现状,建议在时间上予以宽限;一面向被告言明法律后果,敦促其诚信履约。最终,在法庭干警与驻庭调解员通力合作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分期偿还原告的货款。至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