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收临近,三夏在即,武陟县法院执行局抓住三夏农忙便于寻找被执行人的有利战机,利用清早、中午、晚上等休息时间集中警力自5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夏集中执行行动”。截至目前,通过一周的排查摸底,分类排队和集中行动等举措,共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为了确保三夏期间执行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该院执行局首先对案件实行“五定”,即:定人员、定指标、定期限、定责任、定奖惩,并且把集中执行行动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其次为集中执行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该院党组大力支持执行局的集中执行行动,优先保障集中执行所需的人员、经费、车辆和物资,要求执行工作以执行局为主,司法警察大队全力做好配合协助,同时为执行会战增配执行专用车辆,提供专项资金作为执行会战的办案经费,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多办、快办、办好执行案件。三是严格执行程序。该院执行局在集中执行行动中,做到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确保不误农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把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写在执行公告上,张贴在被执行人所在村庄显眼处,便于当事人与执行人员联系提供执行线索,这样既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执行工作公平正义,又为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方便。四是采取“和谐”的执行方式。执行干警本着“以人为本、和谐执行”的原则,对被执行人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的执行措施,分别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手段,在确保不误麦收、不误农时的前提下,执行案件,化解矛盾。对个别顽固对抗、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教育、震慑被执行人,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