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通过判后答疑,情法相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积极偿还了20万元借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翟某某、王某某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20万元。两名被告系夫妻关系,2020年4月,夫妻俩为了帮助王某某的父亲偿还借款,通过王某某的姑姑介绍,向原告张某某借款20万元。因二被告未偿还借款,原告诉至武陟县法院,案件进入民事审判庭郭满红审判团队审理。
承办法官郭满红向双方当事人及证人深入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翟某某坚持认为涉案款项应由丈夫王某某及其姑姑等共同承担,本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因双方争执较大,调解未果。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被告王某某、翟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200000元及利息。
被告翟某某不服判决,声称要上诉。法官耐心对翟某某进行判后答疑,向其释法明理,从法律、人情等方面分析利弊,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产生的后果,并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化解,同时邀请翟某某的父亲也参与调解,讲解本案裁判思路和核心证据,共同做翟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翟某某服判息诉,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将20万元借款偿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通过判后答疑,不仅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及结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又促使当事人在判后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强化判后释法明理与判后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