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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疑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21 15:20:43





    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11月15日凌晨6时,在焦作中院的统一部署下,武陟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疑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令晨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洪涛各带领一组干警,直击失信被执行人,并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武陟融媒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执行现场一:

    申请人马某某、闫某某与被执行人谷某某系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谷某某雇佣马某某、闫某某在其经营的烧烤店打工,烧烤店于2022年9月25日停业,经双方结算,谷某某分别欠马某某、闫某某4120元、4200元工资款。该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谷某某并未按协议内容履行。马某某、闫某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对谷某某采取了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此次行动中,被执行人谷某某被法院列为执行对象。现场,在施院长的指挥下,干警依法对谷某某家中进行搜查,并对谷某某及其家属进行耐心劝说和释法析理,言明拒不履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谷某某仍然置若罔闻,最终被法院强制拘传。谷某某被带回法院后,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压力,立马与申请人协商还款。申请人考虑到谷某某生意失败,负债较大等实际情况,同意给谷某某一些宽限时间。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谷某某当日给付两名申请人共计5000元工资款,剩余款项年底前付清。

    执行现场二:

    申请人时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某系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标的额101万元。行动中,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施文星院长耐心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共同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责任。经与被执行人父亲沟通后,得知被执行人目前无力支付全部赔偿款,但被执行人姐夫经济状况比较好,又当场与其姐夫电话连线,劝说其姐夫帮助被执行人分担部分赔偿款。通过现场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申请人一方同意和解,被执行人姐夫也表态一个月内将赔偿款给付申请人一方。

    执行现场三:

    “别带我走了,我现在就把赔偿款履行了......”徐某某说道。在申请人任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徐某某前期在面对法院执行时态度消极,以各种借口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此次行动中,法院干警再次向徐某某阐明法律,言明利弊,攻破其心理防线,最终徐某某当场将50000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

此次行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3名。其中,执行完毕2件,和解终结7件,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达16.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执行重点,有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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