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日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何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自觉将12.6万元彩礼款返还给原告,被告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中,将此案列入执行对象。行动中,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年轻人,如果处理不好,对双方以后的生活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采取以劝说教育、化解纠纷为主的执行方式,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人文情怀的柔性相结合,耐心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并言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返还彩礼5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11月底履行完毕。
此案的妥善解决,既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