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谷某某因拖欠他人工资被法院强制执行,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疑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将其列为执行对象,谷某某慑于执行压力履行了法律义务。
申请人马某某、闫某某与被执行人谷某某系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谷某某雇佣马某某、闫某某在其经营的烧烤店打工,烧烤店于2022年9月25日停业,经双方结算,谷某某分别欠马某某、闫某某4120元、4200元工资款。该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谷某某并未按协议内容履行。马某某、闫某某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对谷某某采取了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此次行动中,被执行人谷某某被法院列为执行对象。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对谷某某家中进行搜查,并对谷某某及其家属进行耐心劝说和释法析理,言明拒不履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谷某某仍然置若罔闻,最终被法院强制拘传。谷某某被带回法院后,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压力,立马与申请人协商还款。申请人考虑到谷某某生意失败,负债较大等实际情况,同意给谷某某一些宽限时间。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谷某某当日给付两名申请人共计5000元工资款,剩余款项年底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