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二十年土地纠纷, 且看这个法庭如何化解在“前端”……

  发布时间:2023-11-29 09:32:45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人民法庭通过提前介入、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二十年的土地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避免了纷争激化的可能,维护了乡村稳定和谐。

    赵某甲与赵某乙、刘某某系同村同一小组的村民。2003年,三人所在的村小组私下调整承包地时,原计划将赵某甲登记承包的土地调整给赵某乙、刘某某承包耕种,但因政策原因,该小组最终未能实际调整承包地。但赵某乙、刘某某自2003年秋季起就以小组已将该土地承包给自己为由,耕种赵某甲家的1.566亩承包地,一直未予归还。双方多年来因该土地多次发生争执,村委会数次协调也未能解决。

    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庭长宋永盼对西陶镇进行矛盾排查时获悉该纠纷情况,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宋永盼和驻庭人民调解员韩长林立即与西陶镇综治中心以及该村村委会沟通对接,同向发力,共同调解纠纷。

    沁南法庭积极争取西陶镇党委支持,由镇综治中心统一协调,驻庭调解员联合镇信访办、村两委成员等组成联合化解小组,通过核查权属证明、入户走访周边邻里深入了解情况,逐步查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在调解过程中,积极联合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并邀请德高望重的村内长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从人情、乡情、法理等角度,悉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解开双方心结、化解多年积怨。

经过多方协同努力,赵某甲与赵某乙、刘某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在西陶镇综治中心签订调解协议,赵某乙、刘某某将占用的土地返还给赵某甲,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长达二十年的承包土地纠纷成功得到化解。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多方解纷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共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发挥人民法庭与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沟通联络机制作用、形成良性互动模式的充分体现。”沁南法庭庭长宋永盼说道。在下一步工作中,沁南人民法庭将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抓前端、治未病,紧密结合“三零创建”工作,坚持做好辖区乡镇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