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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庭调解员当起“和事佬” 以和为贵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25 16:35:25


   “对不起,我也是一时冲动,希望你能谅解......”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人民法庭充分发挥驻庭调解员的作用,成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2021年6月25日,原告周某因工作问题与同事张某发生争执,当日被告刘某 (系张某男友) 找到原告并发生打架,致原告受伤。事后,刘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双方因赔偿问题形成纠纷,周某诉至武陟县法院。

    沁北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庭庭长赵向辉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由驻庭调解员王小全进行调解。调解员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情况,认为突破口在于如何打开被告的心结,遂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耐心进行了释法明理与情感沟通,说明双方存在的过错以及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履行了协议内容,将赔偿款16500元当场履行完毕,双方耗时两年之久的矛盾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驻庭调解员调解的案件一般为案情简单的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纠纷,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因赔偿项目较多,又涉及到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责任划分,对于调解员的法律素养要求更高。沁北法庭通过常态化地指导、培训驻庭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程度。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沁北法庭将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发挥驻庭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多元解纷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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