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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王正超: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4-05-24 17:36:35



    王正超,男,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4年10月进入武陟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局、城东人民法庭工作,2017年3月成为员额法官,现任武陟县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庭长。

    随着辖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城东法庭案件量持续上升。作为法庭庭长,王正超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受到辖区群众的赞誉。

   “真的特别感谢王庭长,正因为您一次又一次耐心地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才能这么顺利地拿到赔偿款......”原告谢某握着王正超的手感激地说道。而这感人一幕就发生在城东法庭。2024年1月29日,在王正超的见证下,被告程某将6万元赔偿款给付了原告谢某,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也在此刻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3月22日,原告谢某受雇于被告程某,从事工地木工工作,原告在一次高空作业时意外跌落,导致其受伤住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武陟县法院。王正超受理案件后,通过认真查阅案卷、询问双方当事人情况,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为快速解决问题,尽快使原告获得应有的赔偿,王正超第一时间通知原、被告到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有效安抚双方的情绪、缓和矛盾,他首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明晰案情,并根据原告诉请的各项赔偿费用逐一沟通、确认赔偿数额。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程某赔偿原告谢某各项损失60000元。1月29日,被告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原告撤回起诉,该纠纷圆满解决。  

    在审判工作中,王正超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他始终认为,不管什么案件类型,不管何种审判方式,案结事了人和都应是法官追求的最佳审判效果。为最大限度的达成这一目标,他针对不同民事案件的特点,坚持用细腻的情感触角,和风细雨的调解艺术,妥善处理解决大量纠纷,并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方法、新思路,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致力于通过调解的方法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从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非常感谢城东法庭,帮我们圆满解决了纠纷,让我们能够安心进行‘夏收’,这面锦旗代表了我们村第X小组的心意!”2024年5月13日,城东法庭收到了一面辖区某村民小组送来的锦旗,感谢法庭化解了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保障了“三夏”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秋季,原告武陟县某村第X村民小组将本组所有的耕地承包给被告孙某某等三户农户进行耕种,合同承包期限为五年,按照每亩每年350元的承包费缴纳五年。2019年,原告与三名被告补签了书面承包合同。2020年9月份合同到期后,原告要求三名被告如期交还土地,但是三名被告既不归还其承包的土地,也不续签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形成纠纷,原告诉至武陟县法院,要求三名被告返还土地并缴纳承包费。

    城东法庭受理案件后,王正超考虑到“夏收”工作开始在即,为了实质性化解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列纠纷,助力“三夏”生产,便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指导驻庭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农村常见的民事纠纷,要想妥善调处,最重要的是多方联合,法理人情都要和当事人讲清楚,让纠纷各方心服口服,并积极与辖区镇政府、村委会联调联动,只有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化干戈为玉帛,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王正超说道。

    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王正超指导调解员先后与镇政府、涉案村委进行沟通、协调,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组织原告、被告进行调解,首先抓住案件的争执焦点,向三名被告耐心讲解关于土地承包的相关政策,并从法律角度进行释法,弥合分歧、解决矛盾,通过十几次的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名被告缴纳了拖欠的承包费,并续签了土地承包合同。至此,三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王正超从“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入手,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坚持通过诉前调解这种非诉讼的渠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既解“事结”又解“心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护航辖区农业生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做好法庭工作的同时,王正超还将辖区法治宣传纳入法庭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以进企业走访座谈、进学校普法、进乡村巡回审判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真正将法治的“种子”播散在基层的土地上。

   “法官就应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上,为人处世都要坦坦荡荡,堂堂正正,真正做到问心无愧!”王正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恪守公正司法的法官职业情操,始终做到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坚强如钢。

    参加工作三十年以来,王正超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到白发染鬓的员额法官,凭借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一桩桩一件件琐碎繁杂的案件中践行着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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