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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回访慰问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5-31 17:11:09


    近年来,武陟县人民法院坚持将司法救助作为彰显民生关怀、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持续更新救助理念,不断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果。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5月30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小四,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小亮到一名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并向其送去慰问品。

    在被告人周某某交通肇事犯罪一案中,周某某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与黄某某(系未成年人)发生相撞,致黄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周某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黄某某不负该事故责任。周某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系贾某某所有,周某某系贾某某雇佣的工人。黄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武陟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贾某某赔偿黄某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599479.5元;周某某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武陟县法院对贾某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贾某某赔偿申请人20万元,视为案件了结。但周某某出狱后无经济来源,且年满68岁,身患多种疾病,其儿子代其赔偿72000元,其余部分无力偿还。黄某某因医治伤病花去家中所有积蓄,导致生活非常贫困,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给予救助申请人黄某某司法救助金30000元。

    在此次回访中,王小四副院长和张小亮庭长关心询问黄某某的身体状况以及学业情况,同时鼓励黄某某及其家人对生活要充满信心。“感谢法院给的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了家里的生活困难。同时谢谢法院对我们的关怀,让我们对以后的生活更多了一份信心!”黄某某家人对武陟县法院的回访表示了感谢。

  

责任编辑:王莉莉 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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