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少审法官,每次审理少审案件,都让我感到无比心痛和惋惜。一个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效果,往往关系到一个孩子的一生和一个家庭的命运。
小光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机关指控,案件进入武陟县法院审理,而我正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少审团队深入调查小光犯罪背后的“根源”,了解到小光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致使他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将法律的理性和司法的温度融为一体,利用家庭、学校、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对小光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法官阿姨,我知道错了,现在真的很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再欺负那个同学,一定在学校好好学习!”庭审中,小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鉴于小光犯罪时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光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少年审判工作有着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不仅要惩治犯罪,更要努力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对小光定期开展回访帮教,实时了解小光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等矫正情况,鼓励小光勇于面对生活、树立信心,帮助小光最终走入了正途。
自武陟县法院成立少年法庭以来,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通过庭前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判后回访等措施,以及扎实开展“法佑春蕾·爱心妈妈”“法治副校长”等活动,努力用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