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更与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近日,武陟县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仅用两周时间便成功化解六起纠纷,切实减轻了企业与劳动者的诉讼负担,实质性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崔某、刘某、徐某、胡某、栗某、师某等六人先后入职河南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遭遇困境,遂通知崔某等六人临时放假,并承诺在休息期间每月为每人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然而,因资金周转紧张,公司仅发放了两个月的生活补助后便停止支付。崔某等六名职工因此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需向崔某等六人分别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认为公司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遂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
这批系列劳动争议案件均由民事审判庭尹秀峰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尹秀峰庭长受理案件后,意识到该系列案件既承载着职工对自身权益保障的迫切期盼,又关乎企业声誉和未来发展。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立即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通过面对面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深入了解纠纷背景,厘清法律关系。经了解,河南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行业发展的市场行情影响,订单量大幅减少,公司陷入困难境地,而劳动仲裁裁决的经济补偿金额较大,公司难以负担。崔某等六名职工则认为自己系技术工种,月薪较高,本身又没有过错,公司理应足额给付经济补偿金。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紧扣双方争议焦点,以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职工权益保护以及企业法律风险等多个角度为切入点,努力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一方面,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释明按照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劝说崔某等六名职工作为公司的老员工,要理解公司的难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适当作出让步,并组织双方逐一核算每人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结合法官提出的合理建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河南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分别给付崔某等六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共计14.5万元。该公司明确表态将及时履行协议内容,积极兑现崔某等人的经济补偿金。
该批系列劳动争议案件在两周内全部化解,既为企业恢复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依法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并将调解优先的柔性化处理方式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稳定发展,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民事审判庭庭长尹秀峰说道。
图片1: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图片2: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签调解协议。
图片3: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