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武陟县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树立“大局意识、质效意识、协调意识、创新意识”,优化司法环境,创新审判机制,加大协调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增强大局意识,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为确保案件公平、公开、公正处理,该院行政法官坚持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领会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将当事人的行为疏导到法制轨道上来,钝化“官民”矛盾。同时,加强与工商、公安、环保、行政执法、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行政机关的联系,征求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行政机关座谈会,开办法律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应诉能力和证据意识。对重大疑难案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首长的法治意识,增强行政机关的诉讼意识和应诉能力。
增强质效意识,提高行政审判案件质量。为不断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将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谨慎行使手中的裁判权。该院从全院抽调业务精湛、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法官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其他兄弟法院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司法技能。同时,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实行一人主审,合议庭其他成员充分评议制度,避免合议流于形式,对于合议庭重大分歧或重大疑难案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定案。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重大疑难案件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增进交流,减少错案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质量不断提高。
增强协调意识,强化行政审判社会效果。为最大限度地钝化“官民矛盾”,把行政案件办成“和谐案”,使诉讼双方都满意,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该院把行政审判的重心落在办案的社会效果上,把社会满意度作为行政审判的主要考核标准,自觉延伸审判触角,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走访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案件的妥善处理。同时,以法院信息、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将案件多发情况及原因报送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全面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行政审判服判息诉率。行政审判工作不仅反映一个地方公民的法治意识高低,体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更是一个地方法治环境的“晴雨表”。为提高行政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根据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武陟法院大胆探索、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创新。借鉴圆桌审判的有益经验,让诉讼双方当事人在一张桌子上平起平坐,从形式上弱化相对人和行政机关的对立,减轻行政诉讼原告的心理负担。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