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陟县法院沁北法庭法官巧妙利用假日时间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女双方顺利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当天履行,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困扰。
牛某与魏某于1993年3月份结婚。1995年5月份生育一男孩,男孩一直随牛某生活。牛某与魏某婚后感情不和,孩子七岁时,牛某与魏某吵架后离家出走,一直未归。2010年5月,牛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魏某离婚。
起初魏某不同意离婚,但经法官多次调解,魏某逐步认识到其夫妻双方性格反差较大、无法和睦相处,再加上双方分居时间过长,已无和好可能,遂同意离婚。但魏某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必须见儿子一面。而牛某表示,并非其不愿让魏某见儿子,而是因其在建筑工地给人打工,工作时间太紧,在工作时间甚至节假日都没时间携儿子来法庭参加调解。因此,双方因探视儿子时间问题未达成调解协议。但机缘巧合,7月18日这天适逢牛某放假一天,双方均休息。办案法官了解到此情况后,及时通知双方于该日上午到庭调解,并要求牛某携儿子一块来。18日上午,魏某在见到阔别已久的儿子后,心情释然,顺利与牛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魏某也于当日下午将牛某的陪嫁物品送归牛某。至此,在沁北法庭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矛盾得以和谐解决,解除了双方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