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武陟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了矛盾与分歧,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件源于一起意外事故。李某在某厨具店工作时不慎从二楼梯子处摔下受伤,当日由其家人送到医院,先后在县、市级医院进行治疗共计五个月,出院诊断为脑外伤恢复期、肺部感染等。李某出院三个月后死亡,未能进行司法鉴定。事故发生后,厨具店老板谢某曾给付李某4万多元医疗费,但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李某的女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的难点主要在于责任划分比例,赔偿金额计算以及原告家庭对赔偿金的迫切需求。为尽快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法官将调解端口前移,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以法律为准绳,清晰梳理责任,向被告谢某释明其作为雇主未做好安全保障以及相关提醒注意义务,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劝说其体恤原告的身心痛苦与家庭困境;同时悉心引导原告张某理性认识责任划分,结合案件未进行司法鉴定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诉求。
法官通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沟通,在情理法交融之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除被告已支付的费用外,被告某厨具店及谢某再支付原告张某15万元,视为本案一切费用全部了结;被告在签订协议当日支付原告3.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支付原告违约金5万元。调解当日,被告按照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赔偿款。
该案的妥善调解,既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可能产生的矛盾激化,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诉累。下一步,武陟县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更快速度、更暖温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