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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纠纷化解“加速度” 为企业按下“和谐键”

  发布时间:2025-09-10 10:52:30


    “感谢法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们解决了纠纷!”河南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说道。9月6日,武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尹秀峰利用周末时间成功化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原告河南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协商,就塔式起重机租赁事宜签订了《塔吊租赁合同》和《施工电梯租赁合同》。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设备,但被告却因资金周转问题,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设备进出场费、租赁费及违约金等共计64.91万元,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尹秀峰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与矛盾根源。为最大程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明确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并说明被告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和履约诚意;另一方面也向被告分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尽快解决纠纷对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的重要性。在法官情理法并重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5年11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租赁费64.91万元,并于9月6日前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当日,被告将2万元律师费支付给原告,并保证一定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原告也向法院提出了解封申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一周时间,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务实举措,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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