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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法官+人大代表”联合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5-11-06 10:36:05


10月27日,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主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关系,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邻居。2013年,王某建成自家房屋并入住。2023年8月,张某在其位于王某房屋西侧的一处空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小楼。然而,张某的新房建成后,王某发现自家房屋出现了多处裂缝和变形情况,严重影响了居住安全,双方就此产生争议。经鉴定,王某的房屋受损与张某建造房屋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因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武陟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诉求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较深,调解过程中依然情绪激动、剑拔弩张,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认为,若直接以一纸判决结案,虽能从法律层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邻里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升级,甚至埋下长期对立的隐患。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并决定寻求有效调解力量帮助化解纠纷。经多方联系后,法官积极邀请了原、被告所在镇的两名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该案调解工作,借助人大代表与村民联系紧密、熟悉民情、群众信任度高等优势,推动该案妥善化解。两名人大代表了解案情和当事人情况后,表示将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两名人大代表与承办法官密切配合,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并结合自身基层工作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番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芥蒂,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0万元,本案全部了结。

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既是法院拓宽司法监督路径、推进司法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也为人大代表参与、支持法院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搭建了新的实践平台。下一步,武陟县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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