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赔偿款能全部要来,真是不容易啊,非常感谢法院!”近日,一面写着“心系百姓解民忧,敬业笃行守天平”的鲜红锦旗被送到了武陟县法院执行局,秦某甲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这面锦旗的背后,不仅是一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更是执行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攻坚克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秦某乙与被害人秦某丙发生口角后,秦某乙故意用铁锨捣秦某丙,致其从车上摔下摔成重伤,造成秦某丙一级伤残。该案经武陟县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秦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秦某丙经济损失22.2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秦某乙却分文未付。由于秦某丙重伤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父亲秦某甲作为秦某丙的法定代理人,向武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工作从一开始就遇到了困境,被执行人秦某乙长期躲避执行,行踪难寻,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了尽快查到秦某乙的行踪,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函,请求警方联动配合。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终于获得关键信息:秦某乙在湖北省务工,近期计划返回武陟。执行局立即研究制定行动预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行小组,赶赴武陟县高铁站布控。执行干警克服困难,轮流值守,在高铁站周边进行日夜蹲守,终于将被执行人成功控制并带回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教育,被执行人秦某乙仍然置若罔闻,声称:“我就是没钱,恁能拿我怎么样?!”但执行干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秦某乙并非“没钱”,他从事大车司机工作,每月有6000元至8000元的工资,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隐瞒财产。
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拒不报告财产情况的行为,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秦某乙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五万元的处罚措施。但拘留期满后,秦某乙仍不思悔改,拒不履行赔偿款。该院将秦某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线索材料移交公安机关,申请人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秦某乙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改此前的强硬态度,主动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全额赔偿款。当秦某甲足额拿到22.22万元赔偿款后,专门向执行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是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期许。近年来,武陟县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惩戒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