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武陟县法院沁南法庭积极运用“人大代表+法官”联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光伏板遮光导致农作物减产的涉农纠纷,既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个体经营需求。
原告王某甲系武陟县某村村民,原告家庭承包的农用地与被告王某乙的厂房相邻,两者仅相隔两米多宽的田间小路。因被告在厂房屋顶安装了太阳能光伏板,双方产生争执。原告认为,光伏板投入使用后遮挡了农田阳光,导致其农作物光合作用不足、产量下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沁南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验,实地了解光伏板遮光范围和时长,以及农作物生长受影响情况,并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情绪激动、分歧较大。原告坚持要求被告拆除光伏板并赔偿损失,被告则否认光伏板对农作物生长存在影响。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法官主动联合村党支部书记——同时身为乡镇人大代表的同志,共同开展释法析理和情绪疏导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依托人大代表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一方面从法律层面向双方释明相邻权的权利义务,明确被告的光伏板对原告的农田造成的实际影响;另一方面从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的角度耐心劝说,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自2026年起,每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00元,直至光伏板拆除或原告家庭联产承包合同到期之日止。
下一步,武陟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庭审观摩等司法活动,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更好地架起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以更务实的举措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