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武陟县法院: 云端化解涉企纠纷 为企业挽回百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4-30 09:04:03



    几百万元的钢材构件长期堆放在厂区仓库数年,闲置积压、资金占用、损耗加剧,企业经营难题该如何破解?4月24日,武陟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跨省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官依托云端法庭悉心调解,为企业挽回损失191万元,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021年12月,河南某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机制砂生产线设备供货合同,双方明确约定设备价款、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事宜。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约完成全部设备加工生产,按需采购定制钢构配件、电气设备等材料,但被告迟迟未安排安装施工,导致大批量定制物资长期存放厂区数年,严重挤占生产空间,持续产生仓储、管理、资金占用等各项损耗,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影响,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武陟县法院。

    民事审判庭庭长尹秀峰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细致梳理案件来龙去脉,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履约过错及各自诉求。审理过程中,原告为明确自身实际损失,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若启动司法鉴定流程,不仅鉴定周期长,还会产生额外鉴定费用,进一步增加企业维权成本。法官向原告释明司法鉴定的利弊,积极引导双方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原告当即同意先行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兼顾企业实际经营现状,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单方违约、怠于履约的法律责任,明确其需承担的损失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压力,积极为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逐一对赔偿金额、付款时限、物资处置等核心争议进行沟通,促使双方当事人不断缩小分歧、消解对立情绪。

法官经过多次耐心调解,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云间”法庭线上组织两地企业“隔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共计191万元,其中已支付给原告的141万元货款不再返还,直接折抵部分赔偿款;剩余50万元于2026年4月30日前付清;涉案设备钢材及配件由原告自行处置。

该案的妥善化解,既高效兑现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的维权成本,又最大限度盘活企业现有资产,帮助企业减负止损,受到双方企业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下一步,武陟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调解优先、高效解纷工作理念,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