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妥善化解建工纠纷 司法护航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26-05-22 09:59:07



   “老赵,这工程款尾款全部给你转过去了啊!”

   “我收到了,这就把钱发给工人们!”

    2026年5月19日,被告杨某将拖欠的3万元工程尾款通过微信转给了原告赵某,原告随即发放至农民工手中。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武陟县法院法官通过耐心调解、督促履行,不仅实质性化解了纠纷,也守护了劳动者 “薪” 安。

    2025年12月,被告杨某承包某建筑工程后,将两层约4000平方米楼房的现浇屋面工程分包给原告赵某。原告带领十余名农民工按期完工,经结算,被告拖欠工程款11万元并出具了欠条。后续被告仅支付5.5万元,剩余5.5 万元久拖未付。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诉至武陟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及时结清农民工工资。

    该案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尹秀峰承办。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判案情,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起初双方分歧较大,被告主张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欲申请工程质量及修复费用鉴定;原告则坚持按欠条结算工程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建设工程案件专业性强、鉴定周期长、诉讼成本高,承办法官坚持 “调解优先、实质解纷” 理念,一方面向被告释明鉴定耗时费力、会加剧双方诉累,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厘清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庭审中,法官细致核查证据、查明事实,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边界。庭审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情理法并用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逐步缩小分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赵某解封被告杨某的银行账户后,被告一次性支付3万元工程款;若未按期履行,原告有权按5万元总额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签订后,法官持续跟踪、督促履行,确保款项及时到位。5月19日,被告足额支付了工程款,原告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给农民工。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敬业尽责的工作作风均给予一致肯定和好评。

责任编辑:金雪雯    

文章出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