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正文后附录的法律条文有理有据,我的官司输得明明白白,我决定放弃上诉,并将赔偿款项尽快交到法院,虽然我败诉了,但我心服口服。”在武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门口,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对办案法官如是说。
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释法工作,坚持实行“诉前引导、判后答疑”制度,特别是做好败诉方的判后释法工作,并记载送达笔录、法官心语等,这种做法促使败诉当事人息诉服判,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的产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要求案件宣判后或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必须详细地为败诉当事人解释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分析其败诉的原因,对败诉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必须耐心作出解答,对判决中败诉当事人不理解的部分,从证据效力认定到法律的结果,一并进行解释,以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息诉服判率和审判质量。此举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败得明明白白,增强了法官的司法为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力地促进了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