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更加符合法院工作实际,体现司法工作特点,全面促进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扎实开展,武陟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确保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组织满意,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
推行阳光审判和执行。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对审判、执行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除法律规定不易公开的案件外,允许新闻媒体对审判、执行过程跟踪采访和公开报道。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接访和每月定期公开接访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应当及时给予答复,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推行预约接访、联合听证、信访流程管理等制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实行就地开庭制度。对当事人众多的群众性诉讼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居住较为集中且距离本院较远的案件等,根据实际情况,到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庭及有开庭条件的当事人住所地开庭审理。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其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
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坚持对企业定期走访,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需求,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帮助企业修订完善合同,培训法律人才,提高其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