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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三步曲让警车“幸福晚点名”

  发布时间:2010-09-13 11:00:21


    长期以来,警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各级政法机关较为头疼的一个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武陟法院后勤服务中心结合本院实际,大胆创新,逐步摸索出一套让警车“幸福晚点名”的独特管理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办法实行以来,全院警车驾驶员违章率为零,警车违规率为零、全年事故率为零,警车的可控指标大幅度提高。

    首先,实行工作日院内“晚点名”。该院制定了《武陟法院警务用车工作日管理规定》,规定所有警车必须在晚上九点前返回院内,如因工作需要延长时间,必须报请主管院长批准。为确保该项规定落到实处,后勤中心每晚安排专人值班,对车辆返院情况逐车登记“点名”,并定期通报。

    其次,实行节假日封车“晚点名”。所有法定节假日,警务用车一律集中统一封管。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私自用车。彻底杜绝节假日公车私用等不良形象的发生。

    第三,实行驾驶员思想作风“晚点名”。车辆的主体是驾驶者,提高驾驶者的思想素质,建立完善的路面监督体系,是保障规范警务用车的重中之重。为此,服务中心在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纪律集中教育的同时,设立了督察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警车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现场纠正,绝不手软。今年5月份,督察组在路上发现一驾驶员光着膀子驾驶警车还开着警灯,随即将该车拦下,当场对驾驶员作出停职检查,取消三个月出车补助的处罚。

责任编辑:谢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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