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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五到位”做好涉农案件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13 09:06:31


    针对当前秋种农忙时节,武陟县法院把优质高效审理涉农案件作为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坚持“五个到位”,狠抓涉农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2008年以来,武陟县法院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共审理涉农案件441件,调结(撤)361件,调撤率高达81.8%,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立案送达引导到位,夯实调解基础。针对辖区农业人口多,部分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群众文化和法制意识偏低的现状,要求干警在立案或送达时加强诉讼导引、风险提示和法制宣传,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切实树立法官公正中立的社会形象,引导当事人围绕事实理由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悉心了解矛盾症结所在,为开展调解奠定基础。

  二是庭前释明到位,努力化解纷争。对当事人自认为有“事实”证明的案件及时行使释明权,帮助他们分清自认“事实”和法律事实的区别,指导他们围绕法律事实充分举证;同时围绕争议焦点,找准调解切入点,在统一案件事实和法律认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纷争。

  三是庭审归纳析理到位,全力推进调解。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在稳控当事人情绪的前提下,认真把握好审理阶段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对庭审查明的事实进行归纳梳理、分析论证,同时结合亲情、友情、民俗、道德观念等充分释明法律的具体规定,使矛盾双方分清是非责任、明晰法理情理,积极促成调解或和解。

  四是判前沟通答疑到位,积极促成和解。对于在庭审调解中,当事人感到调解方案与心里预期差距较大,一时难以接受而又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暂缓下判,及时与双方交流沟通,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答疑释惑,帮助他们衡量利弊得失,辨明是非责任,抓住宣判前的最后机会,有针对性的做好调解工作,解开双方当事人心结,尽最大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五是巧借外力到位,合力推进调解。加强对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和调解联络员参与配合调解;充分发挥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亲友等相关人员的积极作用,利用工会、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团体组织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借助外力合力推进调解。

责任编辑:谢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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