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及时解决,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武陟法院进一步强化和谐司法理念,采取定目标、下任务的工作方式,三措并举,全方位加强全院的调解工作。
一、实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钝化矛盾积怨,减轻群众负担,武陟县法院在指导民调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民调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激化程度,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尽快化解矛盾。同时在立案审查时,坚持先调后立的原则,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诉讼调解,提高审判效果。根据 “办好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好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好一个案件,稳定一方社会;办好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的目标要求,武陟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大胆创新,全面推行“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执行调”的“五步调解工作机制”,强化调解,注重教育引导,辨法析理,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力争做到 “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三、附带民事案件,巧用“外力”促调解。为预防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后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和执行不能带来的不安因素,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巧用“外力”促民事部分调解,力求达到惩罚教育犯罪,化解矛盾,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效果。“外力”即充分借助双方当事人家属、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内外联动,整体结合,做好调解工作,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