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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法院四项措施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关

  发布时间:2010-11-22 13:52:08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武陟法院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着手,严把案件质量评查关,不断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措施,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力度,使全院的案件质量和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1035件,优良率达到100%,不合格案件为零。

    一是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该院除了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动态管理外,还制订了《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和《案件质量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所结案件进行静态核查。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在结案后及时将案卷移送到院案件评查小组评查,并规定只有经评查合格的案件,才能归档。

    二是案卷送查前须通过初评。由各审判业务庭组织人员对本庭所审结案件从案件立案审查、法律文书填写和送达、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得当、庭审和法律文书用词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卷装订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由庭长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表上签字后才可以移送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

    三是做到一案一卡、一案一评查。院案件质量评查对各业务庭送交评查的案卷按照评查标准进行评分,从实体、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认真的审核评查,大到实体判决是否公正、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小到一个错别字,一项一项地评,做到一案一评查记录,一案一卡存档。

    四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评查中问题,依据规定和要求,主动与业务庭沟通,及时反馈,要求对所发现的问题能补正的,应及时以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按评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在评查结束后形成汇报报经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进行全院通报,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确保全院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谢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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