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武陟法院从关爱老人出发,为老年人解忧,调解老年人纠纷,切实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出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赢得了县域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2009年至今,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80余件,调解结案的占80%以上,对有困难的老年人减、免、缓诉讼费或执行费5万余元。
一是开辟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配备供老人使用的休息室、老花镜、笔墨、饮水机以及《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免费资料,并公布司法援助和律师服务热线;安排专人为不能书写诉状而口头起诉的老年人作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对高龄、行动不便、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审判人员通过电话立案,主动上门,就地开庭审理案件,以方便老年人诉讼;对交纳诉讼费用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免、缓交手续;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执行庭优先安排执行,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是推行速裁机制,强化调解职能。凡是涉老纠纷案件一律在立案庭立案后,立即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指定法官进行审理,速裁速结,真正让老年人实际享受到公正、快捷、方便、经济的诉讼程序。在涉老案件审理中,该院还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的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发挥当事人的亲友在调解中的亲和力,促使双方调解息诉。多调解、少判决,不仅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克服了“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尊老爱老敬老的氛围。通过张贴法院涉老案件判决书和布告、赠阅法律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老年维权宣传,强化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同时,采取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的方式,努力扩大办理涉老案件的社会效果。注重选择涉老案件突出、涉老纠纷较多的乡、镇、村及典型案件到当地就地开庭,由村委会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尊老爱幼的人受到褒扬,让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受到制裁和谴责,努力提升全社会敬老爱老及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