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武陟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在审判实践中,建立了“一二三四”调解工作机制,调解结案率不断攀升,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二三四”调解工作机制,即确立“一个主题”,案结、事了、人和;明确“两个目标”,定纷止争和群众满意;强调“三个步骤”,在庭前、庭中、庭后,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四个用心”,用公心赢得当事人信任,用诚心拉近当事人距离,用耐心化解当事人心结,用爱心消除当事人恩怨。
2010年全年,该院办结的各类案件中,民商事案件以调解和撤诉结案的856件,调解撤诉率达80.30%;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结案的97件,调解率为89.81%;经协调,行政案件撤诉的56件,协调结案率为80%,呈现出案件调撤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步上升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