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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四个结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1-03-31 17:08:11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着力抓好“四个结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一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政治思想建设相结合。该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和全院大会,对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要求全院干警提高认识,思想上位。要求通过集中学习日、假日课堂、外出学习等各种培训机会,提高干警政治理论修养,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努力增强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业操守。

    二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制度规范落实相结合。该院对制定的所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并集中印发到各庭室,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入脑入心。建立创先争优帮带机制、激励机制,通过开展办案能手竞赛、信息调研能手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选出先进,评出优秀,以先进带后进。同时,运用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用作风树形象,以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带领干警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形成全院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加大教育监督力度,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禁令规定。同时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监督信箱,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四是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审判工作开展相结合。刑事审判上要继续坚持严打力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缓刑和假释人员的帮教,使其认罪伏法,改过自新;民事审判上要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作用,加强指导民调力度,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审判上要加强协调工作,促进官民和谐;执行上要创新执行方法,加强积案清理工作,打击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谢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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