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武陟法院执行局门口显得异常热闹,阵阵鞭炮声过后,当事人苗某将一面写着“清正廉明”四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王正超的手中,“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是王局长这种公正为民、廉洁司法的行为让我感动、令我佩服!”
2011年4月12日,王正超局长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当事人苗某秘密塞给其一个红包,随即迅速离开。因当时无法及时退还,王局长迅速向局长张树凡作了情况汇报,并与办案人员在现场一起清点“红包”,共计人民币2000元。之后王局长并未放弃退还红包的努力,几次电话联系送礼的当事人苗某,让其速来法院将红包领走,苗某拒绝领走,王局长耐心地向他讲述了人民法院廉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告诉他依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宗旨,并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而后决定将该款作为执行款交与申请人孙某领取。
王局长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着“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是该院长期以来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整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廉政事迹,体现了他作为共产党员一身正气的党性和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既教育了当事人,又生动地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光荣的榜样,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为庄严的国徽增添了光彩。